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云恒云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5)闽0181民初12850号原告福州绿禾农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云恒云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5年12月12日15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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