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禄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第六感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与被告上海禄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渝0113民初18630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被告支付原告11354元,及以1135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的从2025年3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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