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建:本院受理崔红娟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8民初2788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彭先建:本院受理崔红娟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8民初2788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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