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告

江阴市林君服饰有限公司、侯汉卿、李丽丽:本院受理田家芬与你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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