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辽0304民初2738号

蔡继革(210304196812030431):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与被告蔡继革、王丹妮、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高新审判区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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