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行行: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恩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行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4民初10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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