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与被告李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微笑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九龙坡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联络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5)渝0104民初13533号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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