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艳:本院受理原告陈小容、陈林与被告林艳、林祥兰、林易华、林仕连、林世德、林世平、林世芬、林世银继承纠纷一案【(2025)渝0104民初6859号】,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及(2025)渝0104民初6859号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7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