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丽娟、高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支行诉被告姜丽娟、高鹏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支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
姜丽娟、高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支行诉被告姜丽娟、高鹏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支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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