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颖: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诉你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0691财保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孙颖名下财付通账户存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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