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福实: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勇成与被告许福实离婚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穷尽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与被告离婚)、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出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
许福实: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勇成与被告许福实离婚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穷尽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与被告离婚)、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出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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