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百代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陈立新、刘冰岩:本院受理执行大庆洋河化工有限公司与大庆市百代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百代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陈立新、刘冰岩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作出(2025)黑0604执异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刘冰岩、陈立新为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21)黑0604民初5110号民事判决为执行依据案件的被执行人,并承担连带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连带责任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第一接待室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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