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喜宾:本院受理原告宋顺平与被告杨喜宾、哈尔滨衡中科技有限公司、杨佐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 0604 民初 250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创业城法庭第三审判法庭(大庆市让胡路区新安路10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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