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公告

古传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古传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24民初29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6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