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欣(公民身份号码210303197608122011):本院对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被告刘兆欣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2民初18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刘兆欣(公民身份号码210303197608122011):本院对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被告刘兆欣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2民初18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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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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