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坤(公民身份号码:210106197803183029)、张祺(公民身份号码:210102197502203414):本院受理原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分公司与徐坤、张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辽 0102 民初 234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6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