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力:本院受理原告喻显领诉被告杨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17民初1073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由被告杨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喻显领支付劳务费7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共计450元,由被告杨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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