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林(公民身份号码500101198703057270):本院受理的原告伍治群与被告冯林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受送达人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渝0101民初11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准予原告伍治群与被告冯林离婚;2、婚生女冯安琪由原告伍治群直接抚养。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伍治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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