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宇、谷守芳、王智梅、李东梅: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巴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126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赵洪宇、谷守芳、王智梅、李东梅: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巴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126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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