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江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金荣:本院受理张军成诉你们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1622执异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王金荣为被执行人,限被执行人在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2024)豫1622民初106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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