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董斌:原告王有琴与被告董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81民初1201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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