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培军、吉英:本院在执行王艳与刘培军、吉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黑 0604民初 434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评估、拍卖你名下位于大庆市创业城居住区9-14号高层住宅楼010401号房屋,房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2024)黑 0604执恢 735 号拍卖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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