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告

秦海光(公民身份号码3412821980****0314),李永涛(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82****0033),李文启(公民身份号码3421291982****1416),任礼新(公民身份号码3421291977****5614),殷小平(公民身份号码4202031978****2540),李孔斋(公民身份号码4104211981****5055),张贺新(公民身份号码2203031982****3031):本院执行孙凯凯与安徽科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氢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孙凯凯向本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追加你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内容如下: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秦海光、李永涛、李文启、任礼新、殷小平、李孔斋、张贺新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1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