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许国家、明戎、易紫薇、明彪、肖本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新敏与被执行人湖北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周新敏来院申请追加你们为本案被执行人。因用邮寄送达和电子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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