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庆: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庞近前申请执行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02执712号财产评估情况告知书、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送达生效后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绍庆: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庞近前申请执行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02执712号财产评估情况告知书、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送达生效后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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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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