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告

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通伊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681民初1193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启东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定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00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启东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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