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发:本院受理(2025)闽0111民初7150号原告蔡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休假日顺延)下午17时00分在本院新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吴振发:本院受理(2025)闽0111民初7150号原告蔡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休假日顺延)下午17时00分在本院新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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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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