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年9月17日刊登于本网的 吴丽华:本院受理原告贾飞天与被告吴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 0604 民初 4579号”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 0604 民初 4245号”“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婚姻家事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更正为“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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