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全、刘凤霞:本院已受理异议申请人大连宏立达气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海全、刘凤霞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大连宏立达气体有限公司提出的请求事项为:1、请求法院将原被执行人大连博朗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被申请人王海全、刘凤霞。2、被申请人王海全、刘凤霞对原被执行人大连博朗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并附证据材料,逾期提交,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