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灵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勇、陈乔陵、别平、秦彩云、张俊锋:本院在执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贞丰支行与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贞丰县鼎昌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灵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勇、陈乔陵、别平、秦彩云、涂秀锋、王玉芹、周自珍、张俊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3执异3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中止本院(2023)黔23执恢61号执行裁定书对位于贵州省贞丰县珉谷街道办电商批发物流综合商贸城13幢1单元第7层1-7-1号房屋的查封执行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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