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金:本院执行的刘晶晶与何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可儒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满城街 666号旭辉燕来府1#、2#高层住宅楼1号楼801室房产的查封措施,中止对(2024)新 0102 执保 322号案件及(2024)新 0102民初1302号民事裁定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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