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渝0154民催4号,潘中元因遗失记名股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潘中元。二、公示催告的记名股票:股票编号为1684,股额为3724,发行公司为重庆德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7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记名股票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记名股票的行为无效。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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