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存、白萍: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宁夏融汇元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进存、白萍典当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宁0105执184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裁定内容:拍卖被执行人黄进存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宁景花园7号楼2单元502室房屋,并通知你们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10时到本院领取宁启德房【2025】司法字第008号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领取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同一时间,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降价拍卖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变卖),并通知你们于2025年10月13日前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领取第一次降价拍卖通知书。于2025年11月17日前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领取第二次降价拍卖通知书。于2025年12月15日前领取执行裁定书(变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择期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评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请留意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信息。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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