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敏:根据法发[2004]5号文件之相关规定,依据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25)辽0105执8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孙敏名下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12-1号(5-5-1)(面积58.01平方米)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号:辽(2019)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00505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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