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公告

天津安泰远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张鹏,于2019年11月18日认定为工伤,并向我分中心申请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核实其待遇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共计758360.73元。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该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伤保险待遇,并书面告知我分中心。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支付,我分中心将按规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取得对你单位偿还先行支付待遇的权利,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你单位进行追偿。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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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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