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0305执10801号  申请执行人王艳与被告深圳市联合思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深圳市联合思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2023)粤03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号“lnsNight”首页显著位置连续60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的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上述判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现刊登上述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市联合思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王艳同意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上于2020年12月6日和2022年3月27日发文并擅自转载、使用多张包含有王艳肖像的图片。该行为客观上存在为其增加浏览量、订阅量的可能,具有商业获益的目的,构成对王艳肖像权的侵犯,依法应停止损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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