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辽0703执异40号 锦州四海運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赵立山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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