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5年7月25日立案受理王浩申请宣告王亚南死亡一案,申请人王浩称,王浩与下落不明人王亚南(男,1963年4月13日出生,汉族,32042119630413****)系父子关系,关联人王亚南自2010年7月出走至今未回家,以下落不明满5年。下落不明人王亚南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亚南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亚南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亚南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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