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祥群:本院受理的杨碧莲与南充倍康农贸农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020)川1302执3313号一案,因南充倍康农贸农业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杨碧莲根据相关法条向本院申请追加你方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你方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证据材料。本院对此案将进行书面审查。特此通知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12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