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龙: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宋敏捷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龙、于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民终78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向黑龙江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龙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505执恢38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办理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拍卖程序中有关通知书等后续手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送达文书并履行义务,逾期则视为送达,并视为你放弃本案执行程序中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采取评估、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强制执行措施。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