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后有、莫奎玲:六安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的六安海嘉蓝城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六仲裁字第021号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2025年9月10日)即视为送达,届满之日起第9日(2025年9月19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缺席裁决。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终局法律效力。

六安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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