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告

姜伟(公民身份号码3412211984****7575):本院执行阜阳市荣深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姜伟借款合同纠纷(2025)皖1221执2302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年6月9日作出的(2025)皖1221执230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姜伟所有的挂靠在阜阳市荣深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皖KR9079的豪沃牌车辆、被执行人姜伟所有的挂靠在阜阳市荣深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皖KQE75挂的林晟实业牌车辆并锁定所有业务;被执行人应于十五日内将车辆交付本院扣押、处置。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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