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仲裁委员会公告

解成松: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李启皓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郭淑芝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9时30分(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国际仲裁院渤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807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烟台仲裁委员会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