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邓仲云、邓碧琼、邓小琼、邓仲强依据遗嘱人陈琼仙于2024年4月19日所立的公证遗嘱向本处申请办理陈琼仙名下的位于杭州市宝石新村4幢7号2室房屋的遗嘱继承公证。相关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处将根据邓小琼等四人的申请出具公证书。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雪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571-87822467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2025年8月6日
申请人邓仲云、邓碧琼、邓小琼、邓仲强依据遗嘱人陈琼仙于2024年4月19日所立的公证遗嘱向本处申请办理陈琼仙名下的位于杭州市宝石新村4幢7号2室房屋的遗嘱继承公证。相关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处将根据邓小琼等四人的申请出具公证书。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雪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571-87822467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2025年8月6日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8月06日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