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4年10月8日刊登的案号(2024)粤0303民初20289-20294、20297-20298 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欧善武、柳志敏、张智成、韦静波、王根平、张智成等六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应诉公告中,“欧善武、柳志敏、张智成、韦静波、王根平、张智成: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欧善武等六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案号为(2024)粤0303民初20289-20294、20297-20298号”应为“欧善武、柳志敏、韦静波、王根平、张智成: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欧善武等五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七案,案号为(2024)粤0303民初20289-20290、20292-20294、20297-20298号”。特此更正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