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旗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姑梅、李金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139、16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旗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姑梅、李金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139、16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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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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