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海口蔻觅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昕、符永明、刘运锦、刘伟、伊木拉·依马木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329、330、331、332、333号),并定于2025年9月15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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