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中诚皓宇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杨泽建与被申请人福建中诚皓宇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2025)72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云劳人仲案(2025)72号的《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告知当事人书》、《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告知》等文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已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09:00在本委云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103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云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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