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人秦露于2024年8月21日及22日在微信号wxidkz5f12orOtbf22朋友圈发布了诽谤邬开银的不实信息及图片,给邬开银造成了负面影响,本人已删除了该信息及图片,现特真诚的向邬开银赔礼道歉,并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该信息及图片对邬开银产生误解。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25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