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田俊杰:本会受理的北京志霖(昆山)律师事务所与你方委托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0797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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